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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將於今年7月1日對燈具實施能效認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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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/08/09
新加坡能源局(NEA)自2008年1月1日起引入最低能效要求(MEPS),先後對空調(單相非管道式)、冰箱(單相)、幹衣機(單相)、電視機(單相)共4類產品實施強製性能效標簽。今年,燈具作為主要的能耗電器也被納入能效標簽的強製產品範圍。
所有管控內燈具必須滿足MEPS的要求,獲得資質實驗室出具的能效報告,注冊申請能效證書,並加貼能效標簽後,方能進入新加坡市場。另外,新加坡暫無計劃將LED燈具列入安全強製範圍內。下麵為您簡單介紹新法規的要求。
實施日期
NEA規定自2015年7月1日起,對所有在強製範圍內的燈具實施能效標簽計劃,計劃有一年的過渡期,即自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30日,管控產品已可以自願申請能效注冊。自2016年7月30日之後,管控產品強製性需要申請能效注冊。不符合注冊要求的管控燈具將禁止在新加坡市場上銷售。
管控產品及標準
白熾燈:CIE 84 (1989)、IEC 60064、IEC 60064/60357
節能燈(CFL):IEC 60969 (2001-03)
LED燈:IEC 62612 (2013)
最低能效要求(MEPS)
燈具類型 |
MEPSY要求 |
白熾燈 |
Pmax,incandescent=0.8x(0.88√φ+0.049φ) |
CFL |
Pmax,bare CFLi=0.24√φ+0.0103φ |
Covered CFL |
Pmax,Covered CFLi=Pmax,bare CFLi/0.95 |
LED |
Pmax,LED=0.24√φ+0.0103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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